【為你選書】《有多痛,就有多值得》:擔心很痛卻不痛,對比的力量就會將微痛變作愉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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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為你選書】《有多痛,就有多值得》:擔心很痛卻不痛,對比的力量就會將微痛變作愉悅

作者:保羅·布倫  Paul Bloom

「受虐癖」(masochism)這個詞是十九世紀末的精神科醫師理察.克拉夫特.埃賓(Richard von Krafft-Ebing)所發明的。其語源來自利奧波德.薩克.馬索克(Leopold von Sacher-Masoch),他著有《穿裘皮的維納斯》(Venus in Furs),小說內容敘述男子說服一名地位較高的女性當自己的主人,後來這名女子卻又拋棄他去當了另一個男子的奴隸。

埃賓以受虐癖指稱性慾異常,這種人的性幻想主題是「完全且無條件臣服於某個異性的支配,以對方為主人,接受其羞辱和虐待」。

儘管「受虐癖」一詞保有與性相關的連結與聯想,然而它的指涉範疇快速擴大。一九二四年,佛洛伊德寫下〈受虐的經濟學問題〉(The Economic Problem of Masochism)這篇論文,不僅講了性行為的受虐,還提到道德上的受虐,也就是有些人主動尋求受苦為的是減輕內心的罪惡感;之後我會再詳述這個現象。更近期則有心理學者保羅.羅津(Paul Rozin)提出「良性受虐癖」(benign masochism)一詞,意指某些特定類型的自願受苦和疼痛,絕大多數與性根本沒有關聯。

良性受虐癖並非無所不包,例如它無涉生兒育女這種艱辛歲月的追求,也與殘害身體、製造劇痛的活動無關否則就無法稱之為良性。某些菲律賓虔誠教徒的復活節儀式是將自己釘上十字架,這可無法列入良性受虐。我們通常會以三溫暖當作例子,有痛苦的部分卻又很享受,但同樣不能過頭。二○一○年的三溫暖世界錦標賽中,兩名決賽選手進入華氏兩百三十度(攝氏一百一十度)的高溫六分鐘後雙雙昏迷,遭受嚴重灼傷和創傷; 後來一人死亡,另一人持續接受藥物治療,失去意識長達六週後醒來傷勢依舊嚴重。這種同樣不能當作良性受虐的範例。

所謂良性受虐是指一般認為痛苦但不致傷殘的行為選擇,比方說明知道食物腐爛了還是想要嗅嗅看,蛀牙痠疼偏要用舌尖去頂一頂,腳踝扭傷硬要轉動之類。讓人嚇得半死或哭得半死的電影還是很多人看,辣的菜餚很多人愛,還有人洗澡會用很燙的水。許多心理學家做實驗時使用不傷人但會痛的電流,妙的是不需要花大錢找樣本,不少人主動想嘗試被電擊的感覺,特別是年輕族群,最明顯是年輕男性。當然那不像我在孟買經歷的那麼慘,但還是會痛,不過他們追求的似乎就是痛。

回到本章一開始提及的例子,現在我們有更多線索了。看見披頭四的尖叫、迎接新生兒的哭泣明顯都是正負情緒交雜,而古人已經觀察到這個現象。柏拉圖描述蘇格拉底揉著正在痛的腿說:「人類稱之為愉悅的這玩意兒真奇怪!為什麼它會和相反的疼痛連在一起呢?……通常如果你追求其一,得到以後,幾乎注定連另一邊也得帶走。」現代許多心理學家針對人類的體驗提出了「對立歷程」(opponent-process)理論,也就是心靈追求平衡,以正面反應抵消負面感受,反之亦然。譬如我們對跳傘感到恐懼,但事後會放鬆並充滿成就感。

事實上,人類必須透過對比才能理解各種體驗並賦予價值。「你感覺如何?」這種問題要得到有意義的答案,前提是「與什麼比較?」如果體驗一成不變就不再能稱作體驗。我們會在習慣中麻木,就像菜餚的香味、泳池的清涼、冷氣機發出的嗡嗡聲,時間一久就在意識中消散。

就連觀看世界這樣基本的行為也牽涉到對比。做個小實驗:讀完這句話之後,找個東西注視十秒鐘,可以是這本書、筆電、你的菸,或者睡在腳邊的忠實狗兒。一切似乎都是靜止的,但這只是假象,你的眼球一直進行著極細微的轉動(稱作微跳視)。現代科技可以利用機器追蹤眼球運動,並投射出影像固定在視網膜上。若有機會參與這種實驗,才真正能體會什麼叫做眼睛不動看東西,也就是真正的靜止。但那是什麼感覺?其實就是空無一物眼前的景象會徹底消失,因為體驗必須來自改變。

人類能回應的是差異,而非絕對;換言之,某些事物帶來愉悅並非基於獨立的特性,而是與先前的體驗比較後的結果。有位神經科學家這樣說:「由於大腦用一條曲線來評分,不斷拿現在和過去做比對,所以快樂的祕密或許存在於不快樂之中……短暫的寒冷使我們可以感受到溫暖,有過飢餓才懂得飽足的幸福,跌入過絕望低谷才能在功成名就時展翅飛翔。」

還覺得模糊的話,我的同事勞勃.拉特利奇(Robb Rutledge)進行團隊研究,在實驗室內請受試者做出一連串財務選擇,有些穩健、有些高風險。每隔幾題,他們就詢問受試者:「你現在心情多快樂?」結果最能預測短期快樂的變因並非受試者賺到多少錢,而是賺到的金額相對於自身預期的差距。短期的愉悅和痛苦至少有一部分是比較出來的。

所以良性受虐癖也可以說是人偶爾利用痛楚來強化之後的體驗,藉此增加得到的愉悅。我們操作體驗,使得痛苦過後所得到的釋放強烈到足以蓋過原本的難受。熱水澡一開始雖然燙,但水溫正確的話後來彷彿身處天堂;咖哩很辣,吞下冰啤酒之後卻顯得無比美味。

透過對比增加愉悅有時候是和實際的經驗相比,有時候則與期望有關,如同拉特利奇的實驗所示。希莉.萊克尼斯(Siri Leknes)團隊針對所謂的「愉悅的痛苦」也發表過一系列研究,實驗方式是讓受試者接上腦部掃描儀器,並置於輕微、強烈、中等之類不同程度的熱度體驗。實驗前會告知受試者即將體驗到什麼,然而有時候提示故意不正確。他們最大的發現是:一般狀況下,中間程度的熱就被判斷為不適,可是若事先警告受試者會有高溫時,情況就反過來了他們竟然回報說那是舒適的溫度。

理所當然會有人擔心這只是語言上的誤會,他們說的「舒適」或許只是想表達「比預期來得好」。不過這就是運用腦部掃描機器的原因:萊克尼斯團隊發現在「愉悅的痛苦」發生期間,對應獎勵和價值的大腦區塊活動增加(內側眶額皮質與腹內側前額葉皮質),對應痛苦焦慮的部分活動減少(腦島皮質及前扣帶皮層背部)。由此推論,應當是發自內心的正向體驗。

也就是說,當我們擔心接下來會很痛,但結果只是一點點痛,對比的神奇力量會將微痛變作愉悅。不過我還是想提醒:要是痛覺過分強烈,這種對比作用就無效。原本你以為會被焊槍燒手背,結果人家改用菸頭燙下去,這時候你尖叫出聲絕對不是因為舒爽。但根據實驗結論判斷,痛感是會減少一些。

還有其他實驗發現:受試者在實驗室內經歷了痛苦,例如雙手泡在很冰的水裡,後來的其他體驗會變得更加愉悅,例如吃巧克力。所以,你想吃蛋糕嗎?不如我先電你幾下,這樣味道會更棒!實驗或許有點古怪,主軸倒是個熟悉的概念:大家都知道肚子一餓東西就美味,長跑之後躺上沙發特別舒服,走出牙醫診所時人生會整個亮起來。

上面就是人類選擇體驗痛苦的對立歷程理論。有個老笑話說,一個男人拚命用頭撞牆,別人問他為什麼,他竟然回答:「這樣停下來的時候會很舒服。」

我還記得小時候在魁北克鏟雪的經驗,內容並非過程多麼辛勞(畢竟還是小孩子),而是臉沒遮掩的地方凍傷、霜雪跑進靴子裡融化的不適,忙完之後母親給我喝熱可可,喝完再鑽進浴缸泡溫水,感覺真是人間一大享受。朋友跟我說了個故事,她與旅伴在英國鄉下地方騎單車,迷路好幾個鐘頭,身上沒有足夠的食物與清水,天色越來越暗,兩人不由得擔心……接著找到一條伐木產業道路,順著返回小鎮,找到一家酒館,坐在昏暗的戶外座位,喝著啤酒、吃炸魚配薯條,抽了幾根菸,說說笑笑。講起這段往事她情緒高亢、眼睛發亮,前面受了那段罪,後來的一切更顯美好。

 

本文節錄自《有多痛,就有多值得:痛苦的價值及其如何為我們帶來快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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